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中山大學腫瘤研究所)(以下簡稱“中心”)成立于1964年,是新中國成立最早的四所腫瘤醫院之一。中心是全國規模最大、學術力量最雄厚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于一體的腫瘤學基地之一,承擔國家腫瘤防治重任,在全國尤其是華南地區及港澳臺的腫瘤防治工作中發揮著龍頭作用,學科地位、綜合實力居全國領先水平。
因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9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類別、職責、人數等詳見《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維護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國的統一、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場堅定,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嚴謹求實、愛崗敬業,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須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師德師風;
6.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8.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學位條件
應具有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三)專業條件
各崗位專業要求詳見《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第一批)》(附件1),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應聘人員不得報名博士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博士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或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并提交專業相關性證明材料。博士專業在境外院校完成的,經中心判定符合崗位要求后可參與報名。
(四)年齡條件
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五)工作資歷條件
2年及以上相應崗位連續工作經驗,博士后須完成博士后培養并取得博士后證書。原則上要求原工作單位為三級甲等醫院。
(六)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
醫師崗須正在接受或已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七)專業技能條件
應聘人員須受過良好的專業訓練,其中醫師崗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執業(從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具有較強的臨床醫療能力和科研潛力,同時與中心現有同級人員的實力和水平相當。
(八)業績條件
要求近年在臨床醫療、科研或者專業學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6.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7.醫德醫風、師德師風或醫師定期考核未達到合格,或年度考核未達到合格,或受過記過及以上行政處分的;
8.曾發生過醫療、教學等差錯事故或服務缺陷的,或因違反學術道德受過處理的;
9.申報材料不真實,或不按規定時間、程序提交申報材料的;
10.曾兩次申報我中心事業編制崗位未通過的(包括未通過中心評審及未通過學校評審);
11.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相關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2.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報名
1.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651號一號樓818室。
2.報名時間
2025年5月9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應聘材料
(1)《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高中以后所有學習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與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境外取得的學歷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身份證,其中港澳居民除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
(4)執業證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如有);
(5)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如有);
(6)由原單位開具的工作資歷證明材料;
(7)第一作者論著(如有);
(8)作為項目負責人獲得的科研基金(如有);
(9)兩位高級職稱推薦人的推薦意見信;
(10)其它業績、獲獎證明材料(如有);
(11)《誠信承諾書》(附件3)。
4.材料提交: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請根據崗位條件及要求按上述順序整理齊全應聘資料,并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現場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至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651號一號樓818室。如出現崗位無人報名,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資格初審
中心將在報名現場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此階段只初查應聘人員的應聘材料是否完整、基本條件是否符合,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仍須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名單將通過短信告知。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方可參加中心評審。
(三)中心評審
1.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中心官網公布。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心理測評。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中心專家組評審環節。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等綜合性素質,不計算分值,結果僅作為參考。
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中心專家組評審人員名單(入圍線同分者一并進入),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納入中心專家組評審人員名單中。筆試成績和入圍中心專家組評審人員名單將通過短信的方式通知。筆試成績僅作為推薦進入中心專家組評審的依據,不計入中心專家組評審得分。
2.資格復審
在中心專家組評審前對入圍中心專家組評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將通過短信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中心專家組評審,通過資格復審的名單將通過短信告知。對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參加中心專家組評審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中心專家組評審
中心成立專家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人員進行面試評審。評審主要考核入圍人員的業務能力、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評審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將在中心官網公布。
評審通過評委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確定進入中心審議環節的人選。獲得2/3及以上評委同意推薦票數者列入推薦范圍。在推薦范圍內,根據所得同意推薦票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崗位的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推薦進入中心審議的人選,若推薦人數超出招聘人數,通過投票方式對末位同票者進行排序;若符合條件的人數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中心審議人選。入圍中心審議的人員名單當場公布。
(四)中心審議
中心院長辦公會議、黨委會會議根據考試結果及中心專家組評審成績審議確定推薦人選,通過中心審議的人員名單將通過短信方式告知。
(五)學校初審
推薦人選報學校初審。
(六)學校專家組評審
經學校初審通過的,提交學校附屬醫院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家組評審,學校專家組評審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通過短信通知。
(七)校長辦公會審定
經學校專家組評審通過的,提交校長辦公會議審議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八)體檢、考察和公示
校長辦公會審定后,由中心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體檢時最新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安排和體檢結果等相關事宜通過短信方式通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參照考察時最新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港澳居民還需征求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意見。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和中心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錄用人員,學校按規定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事業編制進人手續,中心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四、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中山大學和本中心相關人事政策和薪酬待遇。
五、其它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準確把握招聘條件,按要求進行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未按照要求真實、完整填報應聘信息導致未能通過資格審核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提交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
(二)與本中心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請在報名表“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中寫明。
(三)年齡、工作資歷、業績等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請攜帶個人有效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凡未攜帶或與所攜帶證件信息存在不符者,取消考試資格。
(五)本次招聘有關事宜將適時通過中心官網公布或通過短信通知,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且通暢,并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相關通知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聯系方式
公招過程中有意見或建議的,請以書面形式(需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向中心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應簽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匿名信函將不予受理。
人事處咨詢電話:020-87342786
紀委辦公室監督電話:020-87343297
附件: 1.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第一批) 2.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誠信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