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公司各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2.?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并指導、檢查、督促GSP工作的開展,制訂和實施GSP內審工作;
3.?負責配合質量負責人正確行使質量否決權,嚴把質量關,杜絕不合格藥品和不符合規范的行為發生;
4.負責對供貨單位資質的合法性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5.?負責對購貨單位資質和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6.?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7.?負責藥品的驗收,指導并監督藥品采購、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8.?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各環節發現的質量可疑藥品進行確認。
9.?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10.?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11.?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12.?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工作,保存相關記錄與檔案;
13.?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14.?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15.?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16.?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17.?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傳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
18.?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風險評估;
19.?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20.?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21.?協助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22.?負責藥品電子監管碼上傳以及核注核銷工作;
23.?負責藥品養護檢查與庫房溫濕度調控與監測,開展科學養護,避免或降低藥品質量變質損失,負責近效期藥品處理工作;
24.負責公司質量文件和資料的整理、歸檔、保密工作;
25.?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
任職資格:
1、3年以上質量負責人管理經驗。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有執業藥師職稱。
4、溝通能力強,有管理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