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集團公司項目的結構部分審核審定;
2、負責與各單位的聯絡、溝通,跟蹤結構部分在項目中的完成情況;
??3、主持處理項目服務過程中的本專業重大技術事項,簽署有關技術文件;
4、參與項目論證和相關技術專業會議,審查工程建設各階段結構部分施工圖紙,確保科學合理;
5、及時了解并掌握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相關信息,并進行推廣應用;
??6、及時收集、確定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標準、規范、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并貫徹落實;
7、根據集團發展戰略,進行日常技術監督、指導等工作;
8、負責本專業人才培養、梯隊建設;
9、執行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任職資格:
1、具有副高及以上的本專業職稱,大學本科及以上及學歷,工民建、土木類相關專業,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2、具有15年以上大、中型甲級建筑設計院從業經歷(可以累計),至少作為專業負責人主持過5項及以上大型工程設計項目;
3、具有擔任大、中型甲級建筑設計院副總工程師3年以上或有擔任大、中型甲級建筑設計院主任工程師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4、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主持和掌控大型項目設計;
5、熟悉項目設計流程,有較強的成本意識,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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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出色的分析思考能力,思維嚴謹、敬業負責,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