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在朗華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領導下,全面組織、安排管理內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制訂符合項目情況的物業管理方案,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權限,分工合理,任務具體,重點明確,能確定各部門的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并控制其有效實施,保證滿足客戶需求;
3.根據物業服務中心的實際情況,主持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工作目標(包括管理總目標、經濟效益目標、員工培訓,學習目標)及相關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熟悉管理區域內房屋、配套設施等情況,物業管理相關條例、法規,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努力塑造企業形象,對區域內的治安消防、衛生保潔、財務收支及有關財政建設等實施全面管理;
5.組織開展物業服務中心行政、人事、公共關系等綜合事務的管理,滿足服務提供的需要;
6.定期組織并監督物業服務中心客戶服務、設施設備維保服務、安全服務、環境服務等日常服務工作,確保完成物業服務中心年度績效目標計劃;
7.組織編寫物業服務中心年度預算,并控制物業服務中心的經營情況滿足預算要求,廉潔自律,嚴格依照財務制度審核資金收支,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8.有計劃有目標地組織員工學習業務知識和其它文化知識,開展管理區域內危險源、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及改進工作,加強員工崗位培訓。有效保護環境,滿足職員身心健康;
9.負責物業服務中心對外關系的協調。
任職要求:
1.45歲以下、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8年以上類似項目負責人崗位經驗且提供連續8年以上的社保證明;
2.取得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
3.具有注冊物業管理師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