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總監組織下,對施工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見,并對其完善及演練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4.定期組織或參與各種安全檢查活動,編制安全檢查通報報監理部及委托人。
5.檢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產的投入及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承包人暫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對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6.監督檢查承包人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復單內容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要求繼續整改,并將核查情況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7.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安全生產的方案、申請、變更等,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8.根據安全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負責安全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周報、月報或其它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