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GSP》。
2.?組織編制質量管理及質量體系文件,并指導、檢查、督促實施。
3.?審核供貨單位、購進產品及購貨單位合法資格,建立質量檔案。
4.?收集分析質量信息,負責質量查詢、投訴或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5.?負責指導和監督藥品等收貨、驗收、保管、養護、出庫、運輸等過程的質量工作。
6.?負責不合格品的審核,對不合格品的銷毀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7.?負責組織儲運部對設施設備的校準及驗證工作。
8.?協助人事行政部開展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9.負責藥品經營全過程的質量監督、檢查,在企業內部對藥品質量具有裁決權,對藥品經營中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理。
10?.負責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質量審批。
11.?開展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藥學相關專業
2、.熟悉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有執業藥師資格;
3、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4、5年以上從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參與過專項認證工作或飛檢工作。其中至少3年的藥品批發企業或藥品零售連鎖總部質量管理經驗。
繳納五險,另有全勤獎,工齡獎及節假日福利等。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8:00(冬季17:30),周六8:30~12:00,每周休息1.5天,法定節假日正常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