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1、負責擬制公司《內部審計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審計工作項目;2、負責擬制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運用審計手段保證各部門、各分/子公司規范運作;3、擬制并及時修訂審計職責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制度;4、根據董事會要求對公司各部門、各分/子公司進行專項審計;5、對公司各內部機構、分/子公司的會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及所反映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計;6、對公司各部門及分/子公司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客觀地反映實際情況,并通過這種自我約束性的檢查,促進本部門、本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7、監控財產的安全,促進公司各部門、分/子公司財產物資的保值增值。過對財產物資的經常性監督、檢查,及時地發現問題,指出財產物資管理中的漏洞,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促進或提醒有關部門加強財產物資管理,努力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并實現其保值、增值;8、在內部審計過程中合理關注和檢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為;建立反舞弊機制;9、協助公司投資工作相關人員對投資項目進行相關審計;10、根據董事會或相關公司及部門需求進行咨詢類相關審計;11、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職要求:1、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法律、金融等專業,3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2、熟悉國家相關政策和法規;3、熟練使用各種辦公軟件,可以撰寫并處理各種文件;溝通協調能力強,準確理解并貫徹執行公司的理念和意圖;思維敏捷嚴謹,文筆流暢,工作積極主動,富有創新力;具有優秀的公關能力。4、出色的溝通協調能力;做事有主見、較寬容、敬業、善于協調,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和抗壓能力,高度認可金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