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納入國家就業政策體系:
將留學回國人才納入國家統一的就業政策體系,確保他們享受與國內高校畢業生同等的招聘(錄)條件。
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才可享受企業吸納類、技能培訓類、就業見習類、創業扶持類等政策支持。
創業扶持:
提供專利、科研成果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以及創業啟動資金支持。
鼓勵各類創業引導基金、專項扶持資金、種子資金和信用擔保資金加大對留學回國人才創業企業的支持。
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為留學回國人才創業提供金融保障。
職稱評審與社保待遇
留學回國人才在國內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職稱評審。
用人單位依法為招用的留學回國人才繳納社會保險,確保他們享有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服務。
搭建平臺與提供服務
就業服務平臺:
加強國家留學人才就業服務平臺建設,舉辦留學回國人才專項招聘會,為留學回國人才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創新創業平臺:
加大留學人員創業園(留創園)建設投入力度,支持各地制定完善留創園發展政策,落實場地、財稅等優惠政策。
舉辦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大賽,支持留學回國人才創新創業。
多樣化服務:
鼓勵留學人才通過兼職、合作研究、回國講學、學術技術交流、考察咨詢等多種形式為國服務。
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設立實施留學人才回國服務項目,組織留學人才到基層進行技術指導、培訓示范等服務活動。
學歷學位認證與出入境便利
學歷學位認證:
留學回國人才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與國內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對應關系的,可作為在國內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職業資格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稱評審等的條件或參考依據。
出入境便利:
外交、移民管理、海關等部門應積極為留學人才出入境提供便利,保護留學人才的合法權益。
提升服務質量與效率
加強服務窗口建設:
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面向留學回國人才免費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指導等服務。
建立“一口受理”的服務機制,將留學回國人才納入“高效辦成一件事”服務范圍,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建立聯系服務機制:
支持各地留學回國人才工作部門探索建立留學人才“一條龍”聯系服務機制,做到出國前登記服務、留學期間定期聯系、回國后主動服務。
促進留學回國人才高質量充分就業需要政府、社會、企業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通過政策支持、搭建平臺與提供服務、學歷學位認證與出入境便利以及提升服務質量與效率等措施的實施,可以為留學回國人才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發展空間,推動他們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