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秋節國慶節加班工資計算
發布于:10-22
中秋節、十一假期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復雜假期”。市民如在這段時間加班,加班工資需要分為兩類計算。
據介紹,中秋節、十一假期分為兩類。一類是法定節假日,即9月30日(中秋節)、10月1日、2日、3日共四天為法定節假日;另一類是休息日,即10月4日至10月7日為休息日。
用人單位在9月30日,10月1日、2日、3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10月4日、5日、6日、7日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如何計算加班工資基數
工資基數一是按照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二是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三是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門強調,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算賬
某職工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法定假日9月30日、10月1日至3日期間加班1天,其加班工資 為: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該職工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補休,其加班工資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法定節假日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
用人單位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期間安排加班,應當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能安排補休 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沖抵加班費的,必須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不能倒休。
溫馨提示 :中秋節,中國傳統節日,為每年農歷八月十五。八月為秋季的第二個月,古時稱為仲秋,因處于秋季之中和八月之中,故民間稱為中秋,在這個特殊的日子里讓我們一起用鮮花傳遞真情,給家人送上一束鮮花,一份最真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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