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1.?組織公司內控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完善(1)組織按照《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結合公司章程,組織建立《內部控制審計操作手冊》;(2)根據公司發展狀況,對公司內部控制相關的制度或流程提出改進意見并監督執行;(3)組織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計劃,上報監事組長經批準后執行審計。2.?評估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并監控實施(1)根據內部控制5要素,負責對公司關鍵控制點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2)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審計項目,評價公司內控制度的設計適當性、執行有效性。3.收集、整理有關企業內控信息數據源,建立公司內控管理信息庫。4.完成公司核定的內部控制指標,有效識別和控制風險。5.培訓、指導,為公司重大決策提供依據(1)負責組織內部控制的培訓與宣傳,改善公司內部控制環境;(2)參與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商務談判、招投標等重大會議,并提出專業意見,協助相關部門給予專業指導。6.內部控制具體審計表現:(1)負責對內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流程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做出評價并提出意見;(2)組織對公司的財務資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實施審計;(3)負責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評價,對公司年度經營情況進行經濟效益審計;(4)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或其他重大事項的相關部門進行專項審計;?對嚴重違反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5)負責對公司重大招投標活動進行審計;(6)組織對公司經濟合同簽訂及執行情況實施審計;(7)經領導授權,組織對公司熱、難點問題進行審計;(8)實施對內部控制體系的全面審計,并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任職要求:1、本科及以上,管理學、法律、財務或金融相關專業,具備CICS/CICP、CIA、CPA等相關資格者優先。2、8年以上工作經驗,?5年以上管理經驗。3、精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熟悉:《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審計基本規范;了解:企業管理知識及人才培養方法。4、身心健康,適應經常出差。